法律问答

我上年贪污还债,之后跟老总挑明,老总就帮我垫到了,之后每个月从薪水里扣减一部分作为还债!那时候写有借条,如今不愿在这里工作中了,假如老板跑路会如何?

2020-10-21 05:1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借钱的,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个人名义借款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分析。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有证据证明是用于赌博、吸毒或其他个人用途,而没有用在家庭中,家庭也没有受益,该借款则应当由举债的个人清偿,与另一方无关
  • 在婚姻当中,一方仅以自身名义借钱,其实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时候也可能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
    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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