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欠我十万,当时没借。 现在只是转账记录和以前和他录音,现在起诉,被告不出庭的概率很高,录音无法鉴定。 怎么办好呢? 现在怎样补充证据? 什么?

2020-10-22 08:3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录音和短信也可作为证据,不过,该等证据在诉讼中是否可作为定案依据,要由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予以认定。短信中应明确借钱的金额、借钱的时间等信息,否则,未来在立案和开庭过程中,要举证存在借钱的事实,是比较困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
    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对方是否受伤,伤情如何
  • 如果确定受到轻微伤,对方已经构成刑事责任。至于谁先动手,只是在量刑时参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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