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两个孩子,大7岁的4岁,我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这次丈夫和我不同意这场争吵,他开始打我,我想离婚,法庭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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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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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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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个概念。如果一方不同意,必须要经过法院判决。按照规定,分居,重婚,家暴等可以认为是感情确实破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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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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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