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想和我离婚,有一个半星期的孩子,还想给我一个礼物钱,还是用手抓我,咬我一口,我该怎么办?
-
婚外情提出离婚的,若有证据证名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你无需自证无罪,2刑事诉讼法的原则规定,任何人被法院定罪量刑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公诉机关要举证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而不是要犯罪嫌疑人自证清白
-
如果女孩未有任何强制的情况下说是自愿,很难追究男孩的责任,也不好要求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