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妈妈跟我媳妇闹了点分歧,如今提起诉讼我离异,我不愿意离,人民法院他是否会判。

刑事辩护
2020-10-24 19:55:00
律师解答共有7条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庭审理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如果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需要注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感情破裂,有可能会判离
  • 需要开具迁入证明及迁出证明的,具体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配偶)提出申请;  2,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及迁入地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需要开具迁入证明及迁出证明的,具体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配偶)提出申请;  2,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及迁入地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买房需要的手续有: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 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1、在当事人及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房产面积、迁入户口的总人数、购房年限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资料;  
    3、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移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向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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