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0年以厨师的身份加入公司。当时我的实习持续了一个月,我支付了约定工资的80%。在实习期间,公司没有对我不适合这个职位提出任何异议。现在我已经在同一个职位上工作了将近七年。现在,公司说我不适合这个职位,给了我两点。首先,我提出辞去我的工作,其次,我从目前的职位转走了。这两点我不能接受。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10-24 2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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