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KTV工作,公司领导说新年不可以离职,要过去了元宵佳节才收离职报告,下月有事情必须辞职公司领导不同意,说招不上人就不可以走,假如要走要扣减一半的薪水,这类状况应当该怎么办

2020-10-24 23:3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无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以下两种情形结算经济补偿或赔偿: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实际货币性工资收入。
      
    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 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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