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我有欠条和他的手印,可是他不承认.我该怎么办,还说我是逼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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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量先找债务人协商,使其主动还款。
二、若债务人并不还款或者一直拖延,则可以考虑起诉。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要明确债务人的住址以及借款的
证据等,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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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不承认可以进行笔记鉴定的。如果确有真实的
债权债务发生,债权人能够列举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债务的真实性,经多次催讨还是不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应该在
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假若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向法院起诉就没有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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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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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