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亲属车祸导致死亡,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死者身份信息,请问提供死者身份信息和赔偿有没有关系?死者是农村户口,在城市打工2年了,

2018-11-30 23: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车祸致人死亡,应该要尽快申请索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出险通知书;
    3、损失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行驶证复印件;
    6、驾驶证复印件;
    7、事故责任认定书;
    8、事故调解书;
    9、死亡证明书;
    10、一次性赔偿凭证:
    11、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
    12、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 车祸造成人死亡保险公司全赔偿吗?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赔偿方面,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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