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工厂上班工伤10级伤残,伤残坚定后给我28000多元钱,现在我想辞职不干了,还能得到那些钱?

2018-11-30 23: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工伤,应当由单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拖延拒绝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就诊医疗病案、检查报告等,并填写伤残鉴定申请书。劳动部门应当予以认定。
    因此,单位如果不给做伤残鉴定,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
  •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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