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觉得咨询一下!两人打架斗殴一个把另一个击伤了!这个是归属于故意伤害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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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则可以认定为
故意伤害罪:
(一)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身体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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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分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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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互相打架,一般是按照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处罚,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不以寻衅滋事罪来进行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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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