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出走一年半在外面和别人生了小孩了我和她没有离婚她算重婚吗我请大队长去请她回来了的几天她又出走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2-01 18:0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婚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关于重婚行为的认定, 
    1、重婚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或者双方虽然没有自称是夫妻,但其行为使群众认为其是夫妻的也应当视为重婚行为。在刑事法律上对重婚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必须是同居生活在6个月以上。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要件:①当事人有较固定的住所;②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③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④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于同居,由于同居与重婚只是在名义上有所不同,它们在侵害的对象、侵害的形式、侵害的内容以及结果上都是相同的,因而其赔偿的原则和内容也不应与重婚有所区别。如包二奶、姘居等行为。
  • 重婚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  重婚案件取证难,不等于办不到,只要有决心有毅力“知难而进”,蜘丝马迹总会有的。如电子邮件、电话账单、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相片、笔记本记录、结婚证、出生证……都有可能为你提供帮助。在实践中,以夫妻相称有如下的情况可以认定:如婚纱照、按传统习俗摆婚宴、双方写信称夫或妻、后婚“妻子”去医院生小孩男方称其是丈夫和孩子的父亲等。如果你所搜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丈夫有重婚行为,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已有证据能够证明重婚事实但还需要补充证据力度时,一般情况下就会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 是否重婚,要看对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