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觉得资询下,想买郑州市当地人的拆迁安置房,可是都还没房本,去财产公证的有木有法律效益,是早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多少年以后假如在动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呢?感谢给我解释一下

拆迁补偿
2020-10-29 22:30:5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建设、房产开发等原因不得不zd将现有的房子进行拆迁,而安置给则是给这些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有产权。
    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内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
    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容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 拆迁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有关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以下简称直管公有住房)的,直管公有住房应当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
  • 你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 要看你担保合同的约定,如果是一般担保,你有权要求债主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力还款你才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是连带担保则你要承担担保责任
  • "担保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人保,即为保证。其中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那么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即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类是物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按照以上类型来进行担保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