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人保,即为保证。其中保证又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那么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即为
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类是物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按照以上类型来进行担保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
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