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朋友骑电瓶车带着我 后来跟一辆电瓶车相撞对面受伤 我跟我朋友受伤 车也毁了 但是是我叫我朋友去哪里玩的 我需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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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
二:马上报警。尤其自己处于弱势中,警察的到来可以让你变为主动,因为对方是过错方。
所以,此时你可以提要求。
三:如果身体明显伤到了,警察会处理,会让你去医院验伤,两辆电瓶车都会托走,最后你拿着你的医院的单子叫上对方一起去警察那处理。
四:如果你只是点皮外伤,但是对方毕竟撞你了,那你可以要求私了,要对方赔钱,这个你们两个就协商,如果协商不通那只能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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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
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的;
(三)依当时情形借用人明显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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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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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