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和电瓶车相撞,暂时是我机动车全责,对方轻微轻微骨折,向我索取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合理吗?保险公司赔吗?我车子全险

2018-12-01 19:5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具体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一: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
    二:马上报警。尤其自己处于弱势中,警察的到来可以让你变为主动,因为对方是过错方。
    所以,此时你可以提要求。
    三:如果身体明显伤到了,警察会处理,会让你去医院验伤,两辆电瓶车都会托走,最后你拿着你的医院的单子叫上对方一起去警察那处理。
    四:如果你只是点皮外伤,但是对方毕竟撞你了,那你可以要求私了,要对方赔钱,这个你们两个就协商,如果协商不通那只能公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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