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第二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 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
原告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有三种选择:
第一,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一审判决不生效;
第二,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三,等一审判决生效后,选择是否再次起诉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要根据驳回的理由,是程序裁定驳回还是实体判决驳回,有不一样的结果。
双方同意离婚,可以签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就可以离了,免去诉讼费用的缴纳。
-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