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要拖欠的工资,手头只有老板签名的工资条,去劳动局要的话好要吗?大约多长时间? 能追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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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
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
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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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
证据,去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
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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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
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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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