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本人前天晚上驾驶机动车在回家的路上碰撞了别人违章停车的车辆,停放在路口,由于下车看到车主不在,我便留了张纸条在他挡风玻璃,第二天接到交警电话,交警部门传唤我过去,在交警部门,他们说监控录像拍到我脸红,说我酒驾,这能算靠谱?况且本人也没喝酒。

2018-12-02 09:4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已经是构成了违章,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的上的犯罪。
  • 公司车辆违章,应该由违章时的实际驾驶人去处理,就是俗话说的“谁开车谁负责处理违章”。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3、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4、驾驶人本人到场。
    备齐以上四种资料,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  最新处罚条文: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