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等红灯的时候交警将我的电动三轮车给扣压了说我没戴头盔和没有驾驶证要罚款1640元另外拘留十五天,我想知道这个是广州的法律是正规的吗?

2018-12-02 11:0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一般来说,如果是开车未携带驾驶证,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
      依据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附件2第五点第
    (四)项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
      罚款依据是《交通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