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船老大,a操作失误导致b受伤,现b已经出院做了工伤鉴定为九级,船上有工伤保险但我今天去保险咨询他说船上受伤不能走工伤保险属于人生意外险,然后我又去问人身意外险他又说伤残等级太低不能报人生意外险,现在我该怎么办赔b的钱都我一个人全部拿出么?船上受伤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是这样规定吗?

2018-12-02 12:1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限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意外险的范围要更广一些,无发生地域限制,也不限定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
    两类保险医疗费一般是不可以重复报销的,因为医疗费属于费用补充型的,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
    但如系定额给付(如日住院补贴)及身故或全残保障的赔偿金可以获得重复赔偿。
  •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如果是在公司上班发生事故,是属于工伤,是应该走工伤认定,即使公司买了意外保险,也是要走工伤程序的,如果公司不申请为你们申请工伤认定,你们在发生工伤之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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