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字路口相撞 对方是全险 本身是对方车速过快 撞到我方车的车左前轮 车轮撞掉 对方是车头右方受损严重 现在责任认定是对方主责任 我方次,我方如果起诉他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么

2018-12-02 12: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是否是全责一般来说仍需等待交警部门的认定,如对认定不服,可在事故认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对交通肇事的处理程序一般是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伤者在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测算赔偿费用,双方协商谈判,协商赔偿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