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在正常道路上行驶,非红绿灯路口时,追尾前方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受轻伤住院,摩托车变形,双方均有驾驶证行驶证。交警判我全责,目前扣留我驾驶证和车,请问要扣我几分啊?还需要赔偿摩托车什么?

2018-12-02 14:3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是全责而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还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起诉过程中诉讼费会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 单方面交通事故,自己开车出事故了,并且没有造成第三方损坏,那么不做扣分处理。
    开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会涉及到到第三方,还有看是否违章等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分数。
    1)没有违章,那就肯定不会扣分。
    2)酒驾出事,无论你是全责还是对方是全责,都会归结到你身上作为你的全责。并根据是酒驾还是醉驾扣除相应分数。交通事故本身不扣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你同时有违法行为,比如超速超载逆行等的话,交警可以相应的扣分。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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