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去年生完小孩,由于社保在异地缴纳,我们将所需材料交由社保所在地的公司去办理, 社保将1万5的生育费用  打入了公司账户,公司在我妻子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其中4500的生育费用打入了异地的医保卡,920的营养费由公司会计打入我妻子账户。 剩余的费用 公司扣下,也就是说公司用社保报销的钱,来支付我妻子产假期间的工资。我想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规

期货纠纷
2018-12-02 16:1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 1、按规定,员工的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的;

      
    2、至于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3、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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