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07年在武汉参加工作,户口在老家荆州。07-08年交了一年社保,但是由于公司倒闭,期间社保停交,由于公司老总都已经离开,本人现在没有离职等相关证明。因此2009-2011年没交社保。2011年在荆州找到一家银行的工作。请问我的社保怎么处理?1、是否需要将这两年的社保补齐才能在荆州续交?2、由于补齐这两年需要很多钱是否有其他办法,例如销掉之前的社保重新在荆州这边交?3、或者怎么办才可以将之前的停掉(由于之前没有离职证明没有办理停止社保),然后将社保转过来?4、是不是要提供单位的倒闭证明或者什么其他的?单位倒闭了本来就没有收入如果还要把之前的社保补齐这是不是太不人性了呢?5、还有一个问题:即使荆州这边保险问题解决了,以后在武汉找到工作能将社保转回武汉么?(户口在荆州)问题比较多,但是社保问题还是比较重要的。多谢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02 17:5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员工可以为自己续交。
    个人离职后自行缴纳社保的方法:
    1.需要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接触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做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所需要带证件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身份证。
    3.缴纳失业期间所需社保费用,缴费地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所需要证件: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自谋职业名义办理社保手续。
  • 社保是可以进行补缴的,把之前的年限补缴,那么就可以到时候领取到社会保险待遇。
  • 公司未交养老保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你补缴或者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