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能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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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是55岁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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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规定的退休年龄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的;2004年1月1日后,以个体自由人身份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经医院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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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
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
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
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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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