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丁字路口,我开小车左转弯,另外一人开无牌电瓶车直行,我看见他时把车停下,他直接撞我小车的前保险杠和中网上,造成他小腿骨折,交警判我全责,我给他垫付4000元住院费,保险公司前期就只答应出交强险的1万,但是伤者需要7万做手术,我拿不出这些钱,请问我能让保险公司出吗?

2018-12-03 02:3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发生之处,如果是全责的车主,在进行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争取的利益就是让保险公司可以多赔付一些,而自己对非责任一方,却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附事民事的萦陪,是不是在保险范围之内,也不一定。全责理赔对于全险的车主,有时候也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费用,而三才的伤亡与修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如果需要在修车上更换轮胎或者一些非此次相关的内容,往往保险公司在进行定损时,会分别考虑。
    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全责理赔者理论上就应该把应当负的赔偿直接给对方,但是保险理赔需要一个过程中,而这个过程中不能及时兑付,作为责任方要做好先行垫付的准备,保险公司理赔会把理赔的钱直接打到自己投保账户上,这样对于理赔的当事人来说,就涉及到垫付的问题。
    如果事故的当场有人员的伤亡问题,进医院的相关费用,也往往需要责任方计动执付承担。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 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受害方可以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起诉处理。也可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但是不好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诉中需要调对方车辆的三证一单,事故认定书以及证明各项话费的发票。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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