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广州,对方在东莞,在云浮市内高速上被追尾,对方全责,我车上三人受伤,两人轻伤休养10日,一人腰椎骨折休养30日,请问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赔修车费,拖车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车上物品损失费,用车损失费等费用?是否应该走法院起诉流程?如果起诉,是在哪里起诉?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18-12-03 06:4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费索赔,需要进行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住院的话可以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后续治疗的话,可以要求后续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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