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女方缺席,二审临近,财产都答应给女方,她就是不离,二审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离婚
2018-12-03 06:5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但若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查明、财产及债权债务状况难以查明、子女抚养问题难等原因,则一般不能进行缺席判决。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婚姻法》还进一步规定了以下6种情形,只要符合这6中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就必须判决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