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3月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同年在让签合同给缴纳保险,可以签吗,本人现在是7个月孕妇,如果不签能拿到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03 08:1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 具体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支付1个月工资;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劳动合同的期限是3年,到期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刚好是3年,经济补偿是3个月的工资。

      月工资是按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另外计算。
    不是按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而只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来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即使员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超过12年,也只用12年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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