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跟我老公已经分居有一年多了,我现在想起诉离婚,可是打电话他也不接,也找不到他人,我现在怎么办

离婚
2018-12-03 08:1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禁止婚外情的规定,主要是在第
    三、四条有明确规定的,即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并且在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属于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依据之一。
  • 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END
  • 依据《婚姻法》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笔者认为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更加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
    如果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建议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