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开车撞倒一名骑电动车的人,我全责。到医院检查耻骨骨折,到现在已经过去20几天了,住院费用说明的都是我出的,花了一万多,现在早就好了,就是不出院。非让我出一部分钱(除了保险赔偿以外)再给他一些其他费用才出院,否则就起诉我。请问律师我有没有必要再给他钱,我买的全险,保险公司也是全包的。还有他不出院我们也没法跟保险公司协商赔偿的问题,我现在应该是给他钱还是等他起诉我呢?

2018-12-03 11: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
      
    1、企业会给其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有关工伤的各个费用报销问题: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与误工工资是同为一个费用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如果伤情严重将致残的,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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