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年律师,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一个人在汕尾打工,我和三岁半儿子在老家,上月28号晚上九点半我老公驾驶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是他前两天买的二手的,所以没有来得及办理任何手续,他也没有驾驶证,然后和一辆面包车相撞,当时我老公是直行,对方面包车是拐弯进村子里面。现在我老公依然还在重症监护室人还没有苏醒过来,伤到头部肺部,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目前我们在汕尾第二人民医院,医院主治医师联系我们转院,但是对方人根本不露面,医药费也还欠费状态,像这种情况,如果交警责任判定,我们和对方大概会承担多大责任呢?

2018-12-03 13:1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单就交通事故而言,没有驾驶证会对您进行罚款、扣分等处罚,其他情况没有关系。由于你方驾驶证已被扣,是不允许驾驶车辆,已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对方车辆如果对方是压双黄线存在超车等情形撞上你车辆,一般情形下,如果事故的直接原因系对方压双黄线碰撞导致,对方需承担主责或全责,但虽然如果你方在依法行驶,却存在驾驶证被扣情况,也会承担相应责任,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此拒绝理赔,具体责任认定还需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才能确定,若你对该认定不服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一、民事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责任: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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