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夫妻男方拿着两人打工十多年的积蓄失踪,一年多后回来要求离婚,女方没有文化,两人多年的积蓄都在男方银行卡里,女方还不知道有多少钱,现在离婚男方要女方净身出户,请问女方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离婚
2018-12-03 13: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
    1、不管对方有什么过错,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这个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2、如果一方有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那么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3、如果一方的房子是在双们婚姻期间分的,那么这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此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如果一方不要孩子确实会影响对财产的分割,法院也会考虑照顾带孩子一方的利益的。
    5、虽然对方父母在双方结婚时说给双方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所以赠与合同只是成立但没有实际履行,所以赠与人现在反悔不履行赠与行为,是可以的。仅是拿个房产证这是没有用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的是过户原则,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是没有用的。一方想过户到孩子名下,如果对方不同意也是不可以的,而且这不属于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在诉状里要求也是不可以的。

    5、所以一方得看综合考虑一下,是不是需要收集证据,或者先不提离婚一事,把房子事情提前处理一下,比如过户给孩子后,以后再协商离婚事情。
  • 夫妻一方玩失踪,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婚姻法》第32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关于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离婚问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