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半月之前早上上班,由于镇上修路,我老公开摩托车,忽然前面有辆电瓶车横闯马路,我老公打了喇叭,但沒用,两辆车撞了,当时电瓶车上的人受了伤,我老公也受伤了,当时报了警,我老公带电瓶车那人去大医院看了下,医生说,沒事,然后我老公忍着痛回来继续上班,转眼半月后的今天那个电瓶车上人来交警在协调,那人说,他老婆手机撞坏了,电瓶车也坏了,让我老公赔偿他家手机,电瓶车医疗费和误工费5千元,我老公不甘心,因为一,出交通事故并不是我老公全部责任,二,手机坏了当时出交通事故不说反而过半月后说,三,我老公有驾驶证,凭什么负全部责任。请律师一一解答,谢谢了。

2018-12-03 13:2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在民法中,赔偿与责任紧密相连。责任越大,赔偿份额越多。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大多是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尽量保留现场,由交警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