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请求您的帮助。我有一个朋友,他属于经济类受贿案件,案件金额大概11万左右,判了5年有期徒刑,08年7月左右开始执行,该人现在已经60岁,身体状况不好,前几天因心脏病抢救过,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想给他办假释,不知道条件符不符合,或是办理假释都需要什么手续。

刑事辩护
2018-12-03 13:2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假释手续是去跟单位签帮教协议书,去村委会打帮教证明.另外,刑期过半的,外有提供生活保障的家属。
    这个办理是监狱里的狱政机关办理的,不需要家属去申请和提供什么东西。
  •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假释手续是去跟单位签帮教协议书,去村委会打帮教证明
  •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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