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二胎么?男方离婚带了一个,女方和现任生育一个

离婚
2018-12-03 15:2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受理条件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即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三)受理时限  自批准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①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永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 二胎政策开放以后许多再婚的夫妻也在考虑,再婚夫妻可以生二胎吗?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法有相关的规定表明,再婚夫妇中,夫妻两人共同名下的孩子需要少于两名才能够生二胎,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够符合政策条件标准的可以生二胎,再生育一个子女是在条件之内符合的。
    再婚夫妻可以生二胎吗

    1、内在条件
    二胎政策开放以后按照计划是分地域式开放的,如果夫妻双方家庭中,第一个孩子有残疾或者是第一台为双胞胎、多胞胎不能够正常的生活,没有正常的劳动能力,在医学上认为能够允许再次生育的都可以生育第二胎,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都在二胎政策的范围之内。

    2、外在条件
    外在条件包括再婚夫妻的工作条件,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矿井下工作或者是在海洋深水下工作持续5年以上,并且仅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二胎,再婚夫妻双方都是属于农业户口,只有一个子女,如果双方都是华侨或是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的。
    很多再婚家庭是因为国家多种条件的限制而无法生二胎,现在政策放开以后,有关再婚夫妻可以生二胎吗的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想要二胎的再婚夫妻可以根据规定对于再生育一胎到计生办申请以后等待做出批准,批准通过以后就能够正式开放生二胎了。
  • lt再婚夫妻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程序,以及各地再婚生二胎政策。  
    一、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  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4、街道计生办研究后,于每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写同局面报告上报区计生局进行审批。  
    三、其它省市再婚生二胎的政策  湖北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湖北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个政策是适用于夫妻双方二婚都换了人以后可以再生育,先离婚后复婚生育的,视同初婚,所以适用初婚的政策。  复婚和再婚是不一样的。复婚是指初婚的夫妻离异后又重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再婚,指原来的初婚夫妻离异后,各自又组成新的家庭。  农村夫妻初婚可生育二胎的有9个政策: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2,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经申请可以再生育一个;  3,男到独生女家落户;  4,双方都是归国华侨;  5,夫妻一方是二级乙等以上的伤残军人;  6,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  7,生育的第一个孩子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经过计划生育的医疗鉴定小组鉴定后,经申请可生育一胎;  8,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9,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山东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  广东省再婚二胎生育政策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民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按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六)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七)夫妻双方的户籍均登记为村民委员会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