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998年在大连娶了她,2002年移民到加拿大,现在我们在加拿大分离了一年半,2007年她获得了加拿大国籍,在加拿大定居,我还有中国护照,我现在想离婚,但她不同意,我们没有财产和子女。我想在加拿大离婚,我该怎么办?

移民留学
2020-11-06 10:5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以下情况判决: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应该向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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