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十字路口与一个电瓶车相撞,都是直行,对方是在我右方直行的,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医院检查,对方小拇指骨折,对方要在医院做手术,可是我最大的疑惑就是医药费的问题,对方要做手术,3天时间,已经在医院交了7000块钱了。我想问一下关于医药费的详细办法,以及以后怎么处理。谢谢您,我们都不懂,现在也没钱了。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好了,能麻烦您说的详细一些吗?打电话我也听不明白的,真的麻烦您了,谢谢。对方老是让去医院交钱,我们又有事情做,没办法一直在医院盯着,您能告诉我可以怎么办吗?对方一定要做手术,还带打手在医院,有威胁我们的意思。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2018-12-03 18:0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把别人撞伤,自己也受伤,在事故中本人应负主要责任乃至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遭遇交通事故伤害,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工伤的话,既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还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赔偿,关键自在于受害人的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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