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09年下岗职工原单位养老保险交到当年12月份,2010年再就业,新单位于2011年7月开始交五险,2017年七月我就达到退休年龄,请问中间中断的一年半养老保险要补齐吗?医保咋办?可以在新单位所在城市办退休吗?

名誉毁谤
2018-12-03 19:1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补缴流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如下: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政部[1994]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
    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
    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 个人正在领取失业金缴纳养老保险的事可以暂时中断,以后当自己有经济能力时继续续交就行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失业后,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中断缴费至达到退休年龄期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份(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除外),在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时,按零计算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累计额的多少都会涉及到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而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时间的长短又直接影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多少,继而影响到退休待遇的高低。具有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城镇个人养老保险,不参保的人员在核算养老金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参与工资指数的计算,也不参与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按月领取失业金涪盯帝故郜嘎佃霜顶睛的人员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的医保费年限计入本人的医保缴费年限。单亲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您是否符合条件需要到街道做认定。
    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眼,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保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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