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单位临时工,上班24小时休48小时,单位给的基本工资是1000扣除保险是792,再加上夜班和加班400左右,实发到手1200左右,据说长春的最低工资是1150吧,请问,我们的工资合理么,拜托帮解释一下,谢谢!

2018-12-03 19: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社保法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因此,加班费用也是算在里面的。
    2、《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匿名举报,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按照《劳动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依法给所用临时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所用人员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必须参加社会保险。说明是强制性的,如果单位还是不给办,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去举报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