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车辆有交强险,车主本人没有驾驶证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交强险赔付吗?

2018-12-03 20:3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标准:根据责任的划分和损害的程度,有不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可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 驾驶证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必需申领的证照,未取得驾驶证资格是不能贸然开车上路的。那么,没有驾驶资格的人违反法律规定开车,且造成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予以赔偿吗?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 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 过期未注销 ” 不属于 “ 未取得驾驶资格 ”,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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