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4月28日下午5点,亲戚被车撞了,现在已经脑死亡了,咨询一下对方怎么理赔。

2018-12-03 23:1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您作为受害方,可以要求其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全额赔付。其次,即交强险只要对方有责任就要全额赔付,不按照二八责任划分。再次,交强险不够的情况下,才按照责任进行您损失的承担。
    最后,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构成伤残就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当然还有一些交通费也可以主张。另外,您主张权利最好将对方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这样好进行赔付。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以上是我们国家设置的抢救制度,其中规定了:a.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的保险人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如果保险人不履行垫付抢救费用义务,会受到处罚。
    b.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救助基金是政府设立的基金,设立的目的就是解决抢救费用垫付的问题,其中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中伤者的抢救费用垫付问题。
    详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令第56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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