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3年七月份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驶证被吊销了,请问怎么查被吊销了几年

2018-07-13 15:2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以后还能开车么,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以后还能开车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没有被取消驾驶资格的就还可以开车。  驾驶证会被注销的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二、交通肇事对等责任怎么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附带民事赔偿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通肇事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交通肇事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刑事诉讼法》第1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的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吊销的程序应由设区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后做出。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驾驶证吊销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不一定会被吊销驾驶证。要视情况而定。例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责任,就会被吊销驾驶证,或者交通肇事逃逸的,也会被吊销驾驶证。  驾驶证吊销情形有: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