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今天我骑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是从辅路上来,直接过马路,没有观察路况,我是摩托车,因为比较突然,所以也没有停住,和电动车相撞,两人都受伤,我受伤比较严重。我本人证件齐全,当时也报警了。就是想咨询一下,我这情况谁是主要责任

2018-12-04 07:3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只承担所发生交通事故的70%的主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雇主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机动车的实际控制人是雇员,但是雇主负有选任合格雇员与监督雇员的责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理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当然,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向雇员追偿,比如扣发奖金或依照约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 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事故责任。之后可以根据双方责任要求赔偿。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双方可以就赔偿进行协商,若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处理。仅以您的描述,我们无法判断事故责任。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目前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强制购买交强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当然是没有确保安全行驶,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要机动车有责任,哪怕是次要责任,也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优先承担全部的赔偿。  现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没有规定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不得驾驶非机动车,所以,发生事故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但是,没有限制上路行驶。  
    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交强险赔偿限额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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