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起交通意外事故对方死亡,当事人主责,赔偿已赔付完对方也写谅解书,请问像这种案子可以判缓刑吗?

2018-12-04 08: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属于过失犯罪。不具备主观故意,并不是刑事犯罪。
    在刑法量刑上,当前的法律量刑是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处有期徒刑1-3年,如果一逃逸情节的,可能处3-7年有期徒刑。
    积极救治伤者,积极赔偿受害者的,可以减刑和缓刑。
    交通肇事之中唯一判处死刑的情形是危险驾驶罪,危害公共安全和明显的主观故意的情节。事故受害方的谅解书只是一种理解、认同、宽容的意合表示。
    它既不是赦免书,也不是免罪的尚方宝剑,能不能服刑须看你的危害程度与违法后果来决定。当然,受害方的谅解在量刑裁量中具有了从轻或就轻处罚的因素了。
  • 交通事故全责,如果有人死亡的话,对方不出具谅解书,肯定无法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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