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6月19日,我的车在高速上被货车追尾,人没事,车辆损失严重,货车司机全责,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司机与车主共同索取赔偿?

2018-12-04 11:1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汽车追尾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汽车追尾事故的赔偿一般是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追尾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发生追尾事故,如果是对方的责任,让对方报交警110,交警到达现场后,通常交警根据事故的轻重,让两人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你所要维修费的价钱,一定要向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然后双方都要报各自保险公司,你知会一下保险公司好一点,一般会给你意见建议,通常对方保险公司会派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进行现场查勘,主要拍照、记录等留存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后,到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后要求到你购买车辆的4S店进行维修,具体什么时间维修可根据你的时间酌情而定。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要准备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手续,一定记得要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然后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就OK了。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该怎么办
    5
    主要责任方要先支付两辆车的损失费用,你的车辆维修后,带上一切手续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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