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车在超越前方同向车道的B车时发生刮蹭后,方向失去控制,冲向逆行车道,撞上我的车,造成车损人伤,A车全责,我与B车无责任,B车应该如何赔偿我厂

2018-07-13 16:2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无责赔偿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因此,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
  • 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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