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我骑的摩托车,我是小车车主,交警判我全责,住院的医疗费用都是我垫付的,已经过去了差不多2个月了,现在要结案了,对方要求一次性了断,赔偿有点多,协商不成,病例他就不给我,没有病例保险公司就不给我理赔,我应该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18-12-04 14:2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的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保险公司理赔的一般正常流程为:
    1.报案(在寿险中大多数情况报案不是必须的)
    2.保险公司核实、查看(财险和寿险的具体方法会有一定区别)
    3.递交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核赔审核并按照保险责任计算赔付金额(大额理赔与可疑理赔需要再次查验)
    5.下发理赔通知书(或赔付或拒赔)
    6.结案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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