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付抚养费,男方不服抚养权判决上诉中院,三个月后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请问抚养费是从中院判决后给付还是从一审判决时间给付?

2018-12-04 14: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一般情况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18岁以后,父母没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
    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但处于法定情形下,如果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法定情形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婚姻法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又明确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这里很明显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3、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父母双方离婚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的,那么首先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状况、个人素质、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因素判断,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所以法院具体如何判,我们无法预测。
    关于抚养费,首先也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收入进行判决,一般为收入的20%-30%。

  • 1、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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