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12.5  两摩托车相撞 我方严重受伤 导致脑出血 住院已经20多天   对方当时不仅没有及时拨打电话抢救  而且还将受害人扔到路下边坑里  然后自己骑车逃走  后来还好我们有人看到 就把车牌号记了下来 报警之后到现在已经20多天了  虽然把对方找到了   但是对方一直逃避着  没打过一个电话来关心过  我们自己都花了好几万了 对方却一毛钱都没出  也一直没来警局做些回应什么的  急急急急 怎么办

2018-12-04 22:2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相关责任: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责的负70%责任,次责的负30%责任,同责的各负50%责任。当然,全责就是100%责任了。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与行人相撞)相撞,主责的负80%责任,次责的负20%责任,同责50%责任,全责100%。
    确定责任后,应该要及时进行赔付。
  •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受害者损失费。可以先于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1、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
    2、以肇事司机、车主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3、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