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5 两摩托车相撞 我方严重受伤 导致脑出血 住院已经20多天 对方当时不仅没有及时拨打电话抢救 而且还将受害人扔到路下边坑里 然后自己骑车逃走 后来还好我们有人看到 就把车牌号记了下来 报警之后到现在已经20多天了 虽然把对方找到了 但是对方一直逃避着 没打过一个电话来关心过 我们自己都花了好几万了 对方却一毛钱都没出 也一直没来警局做些回应什么的 急急急急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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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相关责任: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责的负70%责任,次责的负30%责任,同责的各负50%责任。当然,全责就是100%责任了。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与行人相撞)相撞,主责的负80%责任,次责的负20%责任,同责50%责任,全责100%。
确定责任后,应该要及时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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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受害者损失费。可以先于对方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1、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
2、以肇事司机、车主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3、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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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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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